淮安6部门联合发文!二手房交易方式即将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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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资规局发布消息称,我市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
据资规局官网资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金融业更加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住建局、人行淮安中心支行、市银保监会、市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业务创新和资金监管,在全市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
据通知要求,深化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不断创新,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降低企业群众不动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通知》,申请不动产带抵押转移登记,同时受让方涉及抵押贷款,可按以下方式开展。
1.买卖双方抵押权人为同一金融机构的:
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风险管理制度要求,通过内部监管账户设计流程模式,与买卖双方自行约定资金偿还方式。在签订合同、缴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带抵押转移、 抵押合并登记。在完成登记和卖方债务清偿后,卖方抵押权人应及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2.买卖双方抵押权人为不同金融机构的:
①买卖双方及双方抵押权人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 《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定》,约定债务偿还方式。
如选择房屋交易部门交易资金监管,应在房屋交易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应根据《资金监管协议》、《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定》等将首付款等款项转入房屋交易部门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及双方抵押权人在签订合同、缴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买方抵押权人应根据《资金 监管协议》、《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 定》等将发放贷款转入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房屋交易部门将监管资金全额拨付至卖方在卖方抵押权人处开设的个人账户,由卖方与卖方抵押权人据实结算、扣款,清偿卖方贷款余额及利息。卖方贷款结清后,卖方抵押权人应及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②买卖双方及双方抵押权人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 《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定》,约定债务偿还方式。如选择金融机构内部资金监管,买方应根据《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定》等将首付款等款项转入卖方抵押权人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及双方抵押权人在签订合同、缴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 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买方抵押权人应根据《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定》等将发放贷款转入 卖方抵押权人资金监管账户。由卖方与卖方抵押权人据实结 算、扣款,清偿卖方贷款余额及利息,剩余部分打入卖方个人账户。
③买卖双方及双方抵押权人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约定其他资金偿还或资金监管方式的,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关于办理存量房带抵押转移、抵押合并登记的约定》,明确具体内容,并根据约定办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公积金中心 要积极响应企业群众“带押过户”的需求,进一步完善贷款审 批机制,明确不动产“带押过户”贷款审批条件,优化信贷流程,加快推进“带押过户”贷款审批与放款效率。
常态化开展同一贷款机构内部的“带押过户”,积极拓展不同贷款机构间的“带押过户”。
据文件要求,通知于2022年12月1 日起执行。
文件原文
银行反馈
官方文件定调!
看起来,未来淮安二手房市场实现全面“带押过户”,已经拥有政策基础,也将是大势所趋。
那么,目前各个商业银行对于带押过户又有何种政策呢?
为此,笔者再次致电主流商业银行了解情况。
据了解,目前淮安的二手房“带押过户”仍然只能在同一家银行,点对点实现。支持“带押过户”的银行共有5家,分别是:建设银行、江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
不过基于最新出台的《通知》要求,或许用不了多久,淮安二手房市场的“带押过户”就将打破机构壁垒,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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